Jesus To A Child
同事S鼓勵我多寫一點,但最近文筆不順,寫呀寫呀,丟掉的多,留下的少。妙筆如何長久生花,我也真的想知道。
放工後,湊起同事W的熱鬧,跑到旺角買了一對「大耳牛」耳筒。盛惠三百大元。
如常,選了藍色。
音質不錯,聲音算有層次,最大缺點是低音完全無力,但本人聽歌偏愛VOCAL及JAZZ,影響不大。聽了一晚,反反覆覆都在聽George Michael 的Jesus to a Child。
曾用佐治米高的唱片照做公司電腦牆紙,即驚動同事神經:「嘩!你用基佬!」愛滋病毒不會透過音樂傳染,但愛滋病毒帶走了George Michael 的舊男友。哀傷、懷念、不岔,昇華成音符,孕育出旋律。
不論聽過多少遍,結他聲一奏起,總抽動我的心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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