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March 09, 2007

兩會回憶(四)


每次兩會都有很多的應酬飯局,部份更要鬥酒。很記得第一次來兩會時,跟大公報的採主在晚上夜宵,結果被灌二鍋頭,喝了三、四杯吧,就已經醉得頭昏腦漲,路也走不直。
今次到北京前,用180元,在免稅店買了一瓶Jack Daniel威士忌。拆開包裝合時,才知道容量為一公升,當時還以為自己喝不完。誰料3月1日抵京,9號晚上已經一滴不剩。
3月7日當天,下午出席民建聯宴請港澳辦,被灌了逾10杯茅台酒,休息9小時後,晚上又跑到黃宜弘家裏再喝12杯茅台酒。
一天喝了近25杯白酒,事後回想都覺得自己過份。
去完今次兩會,我得出了兩個結論:(一)酒量有如火箭般提升;(二)回到香港後會酗酒。

8 Comments:

Anonymous Anonymous said...

死酒鬼
我報串~

9:58 AM  
Anonymous Anonymous said...

嘩,原來你咁飲得嫁?真係失敬失敬!

弓中日竹

11:47 AM  
Anonymous Anonymous said...

嘩嘩,好似飲得癲過以前喎....

8:58 PM  
Anonymous Anonymous said...

嘩,就算飲得,都唔好飲咁多喇。一定唔好習慣追酒飲,飲到咁上下就要自己停。

4:56 AM  
Blogger ChiKang said...

各位放心,我回到港後,會戒酒一段時間,否則會中酒精毒而死!

10:27 AM  
Anonymous Anonymous said...

再次多謝你們「那天」相救。不過,你猜我們肚裡有沒有喝到那瓶一萬多元的?

我最近都喝多了,幾乎隔晚都喝杯威士忌才睡。理由是:試酒。真是信不信由你。

diana

6:46 AM  
Blogger no2tung said...

他喝酒的厲害,看來已可成為行內第一了﹗

5:28 AM  
Blogger ChiKang said...

肥冬,有你係度,我連入十大都唔敢認,仲點會認酒量第一!不過,我見過你"LUM",你就未見過我飲到"LUM"喎!呵呵

7:59 AM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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