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September 07, 2006

搬家記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
一位在東涌住宅區商場開設診所的西醫,懷疑為一名6歲男童開出的藥水中,混入消毒火酒,成了頭條新聞。

消息在黃昏時份公佈,晚上已有電視台記者直衝診所採訪,但一名懷疑是醫生的男子,粗暴地將記者推出診所。

該記者事後說,那醫生已犯下彌天大錯,還要被糾纏著訪問,很擔心醫生一時想不開,自己會萬分內疚。

有本事當醫生的,大部份都是校園裏的精英,當日選擇當仁心妙手,大概也有想過,一旦失魂出錯時,自已會承受的後果吧。

人總有錯,但如果出事的,是我的家庭醫生,我會不會多給他一次機會嗎?

我十分肯定,會。

我認了我的家庭醫生超過半輩子,他的醫術很好,用藥準確,最重要是,他是我看過的醫生中,最有醫德的。

一般而言,我不會吝嗇給予別人改過自新的機會,但我這不是理所當然的。

我寫了好幾年的那個部落格,發生多次小問題後,早前來了一個災難性的故障,所有文章及相片,幾乎全部消失於數碼空間,我等了一個多月,才成功修復。

那些文章,是我一點一滴留下的回憶,是這幾年踏出來的腳印,但差點,幾乎,被一把火燒毀。

所以,我搬家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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